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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7级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10-10 编辑: 浏览次数:
2017年10月10日 13:58  教务处

 

各相关学院:

我校2017级新生录取、报到工作已经结束,为做好新生电子注册工作,切实保护学生权益,现将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工作有关要求和事项通知如下:

一、核实放弃入学资格的新生:

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及《吉林大学本科学生管理规定》的相关要求,凡我校2017年录取的新生,应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应当持有关证明材料向学校请假,延期入学时间最长为2周。未请假或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二、核实保留入学资格(含应征入伍)的学生:

凡申请保留入学资格(含应征入学)并经学校确认的2017级新生均在统计之内,保留入学资格期间不具有学籍。

三、2017级新生更改个人身份信息的条件:

为杜绝冒名顶替、身份信息造假等行为发生,对于2017级新生入学后申请更改个人身份信息的,需按吉林省教育厅《高等学校在校学生身份信息修改或变更等有关工作的通知》(吉教学字201413)文件要求提供相关申请材料,不提供材料或材料不全者,其更改申请不予受理。

本次新生入学电子注册工作时间为1010-1013,请各相关教学单位按时间要求严格把关做好信息核实关。在1013下班前将《吉林大学2017级新生注册信息确认统计表》电子版发邮箱,纸质版送交教务处学籍管理科。如工作中遇到问题请及时与教务处学籍管理科联系,联系电话:85166783。电子邮箱:zhaobo@jlu.edu.cn

 

附件一:《高等学校在校学生身份信息修改或变更等有关工作的通知》(吉教学字201413)

附件二:《吉林大学2017级新生注册信息确认统计表》

 

 

                                          教务处

                                    20171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