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研究生培养单位:
受吉林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的委托,我校负责吉林省2015-2016学年度研究生学位论文抽检工作中部分学位论文的评审工作。现就各相关研究生培养单位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工作安排如下:
一、相关要求
1.按每篇论文3位专家评审的比例,选取抽检论文所需评议专家;同时备选相应数量的复评专家;复评专家与首评专家不可重复。
2.评议专家的基本条件:
(1)评议人认真负责,能切实担负论文评议工作;
(2)有培养研究生的经验,已完整培养过三届以上硕士生,且培养质量良好;
(3)具有教授(或研究员)或副教授(或副研究员)职称;
(4)三年内本人及所指导研究生没有学术不端行为;
(5)三年内本人及指导学生没有违反保密规定行为。
3.各相关研究生培养单位须按不同学位类型发放对应的《2016年抽检硕士学位论文通讯评议评价意见表》(附件1)(以下简称:“评价意见表”),表中“专家签字”须为手写体签字,并于评审后逐一按论文编号顺序收回。论文编号为抽检论文文件名。
4.各相关研究生培养单位将收回的“评价意见表”上的分项评价、总体评价等级、总体评分逐一录入到《2016年学位论文抽检评议结果汇总表》(附件2)中,(以下简称:“评议结果汇总表”)。
5.各相关研究生培养单位须对参加此次评议的专家名单汇总,报送《评议专家汇总表》(附件3)。
二、时间安排及材料报送
1.2016年12月23日,请各相关研究生培养单位(名单见附件4)到学位办公室领取相关材料。因所涉及的电子版材料容量较大,请自带大容量存储设备。
2.2016年12月30日前,各相关研究生培养单位须报送以下材料:
(1)每篇论文对应的“评价意见表”(附件1,纸质版)
(2)2016年学位论文抽检“评议结果汇总表”(附件2,纸质版和电子版)。
(3)评议专家汇总表(纸版和电子版)
因此项工作时间安排比较紧张,请各相关研究生培养单位认真组织,保证此项工作顺利进行。
联系人:秦明
电子邮箱:qm@jlu.edu.cn
联系电话:85166342
附件1:评价意见表
附件2:评议结果汇总表
附件3:评议专家汇总表
附件4: 参评单位名单
吉林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