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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选派我校学生赴台湾高校交换学习的通知(第二轮)

发布时间:2016-11-08 编辑: 浏览次数:

提交部门:港澳台办公室   提交时间:2016-11-8 10:31:39 字号:   

各教学单位及相关在校学生:

  2017年春季学期赴台湾高校交换学习的第一轮选拔考试已经结束。根据选拔结果和我校与台湾相关院校的交换学生协议,现开放第二轮赴台交换生项目供在校学生选择。第二轮院校包括台湾中原大学、实践大学、中国文化大学、义守大学、元培医事科技大学、金门大学等六所高校(第二轮交换学习项目计划表如附件1所示)。

  上述六所大学项目交换学习时间为2017年春季学期,交换生在学期结束后需返回我校继续学业。六所院校均为免学费项目,学生在交换学习期间必须照常向我校缴纳相应学费。学生的住宿费、证件办理费、往返旅费、生活费和医疗保险等费用均由学生个人负担。

  根据校际交换学生协议,学校承认学生在外学习期间获得的学分。本科生报名时,应就交换学习期间选课、回校后学分认定、补选课、奖学金评定及保研等事宜征求所在学院负责教学工作的主管领导及教学秘书意见,提出具体选课和学习计划,并征得学院同意后方可报名。

  研究生申请交换学习,应与指导教师以及所在学院就奖学金评定、答辩、毕业等因交换学习而可能发生的情况进行充分协商,获得同意后方可报名。

  为做好报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及要求

   1、我校非毕业年级的全日制本科生和研究生;

   2、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政治立场坚定、品行端正;

   3、身心健康、能圆满完成学习任务;

   4、主要基础课程及主干课程考试无不及格科目;

   5、积极参加校内外公益及志愿者活动的同学予以优先考虑。

  二、报名事项

   1、报名材料

  (1)吉林大学本科或研究生成绩单并盖章;

  (2)《吉林大学学生赴港、台交换学习申请表(本科生用)》或《吉林大学学生赴港、台交换学习申请表(研究生用)》(附件2和3);

  (3)获奖证书和各类英语考试成绩单复印件(非必备);

  (4)赴外学习计划1份(请详细叙述交流目的、选课和学习计划等,选课计划需所在学院教学秘书签字同意)。

   2、报名截止时间:2017年11月11日16:00

   3、报名地点:前卫南区友谊会馆216室 港澳台事务办公室

   4、报名程序

  (1)计划表发布之后,学生可根据表上提供的网址自行查询相关交换学习信息,并下载附件2或附件3的申请表,填写提交个人信息后打印;本科生经所在年级的辅导员、所在学院教学秘书和主管院领导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研究生则应征得导师和主管院领导的同意,由学生本人到港澳台事务办公室报名(前卫南区友谊会馆西侧二楼216室);  

  (2)由学校港澳台办公室组织评审委员会进行笔试、心理测试和面试(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经台湾院校同意录取的人选名单将在校内通知和国际合作与交流处网站上公示,被确定的人选由港澳台事务办公室负责向对方院校推荐。  

   

  联系人:

  港澳台事务办公室  石瑶    电话: 85168982

 

                           吉林大学出国(境)学生选派工作小组

                                 2016年11月8日


     附件
  1. 附件1:2017年春季学期台湾高校交换学习项目计划表(第二轮).docx
  2. 附件2:吉林大学学生赴港、台交流学习申请表(本科生).doc
  3. 附件3:吉林大学学生赴港、台交流学习申请表(研究生).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