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 首页 > 学生工作 > 研究生工作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做好台风“狮子山”防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8-31 编辑: 浏览次数:
提交部门:保卫处 提交时间:2016-8-30 10:38:42 字号:大 中 小                     校综治字(2016)13号 校内各单位及广大师生员工:   吉林省气象部门预报,受今年第10号台风“狮子山”影响,29日傍晚至31日,我省东部和西北部降水量可达80毫米-120毫米,东部局部可能有250毫米以上降水;省内大部有6-8级大风,局部瞬间风力可达10级以上。请各单位密切关注,积极做好防范工作。   一、各单位主要领导高度重视,靠前指挥,密切注意气象变化,超前部署防御工作,做好防台风预案,切实保障师生人身财产和学校安全。   二、各单位周密落实防范措施,遇到突发事件及时妥善处理,并第一时间上报;严肃防汛纪律,加强值班值守和领导带班制度,确保24小时联络畅通。   三、加强户外设施安全防范。加强建筑工地安全管理,重点做好临时设施和脚手架、塔吊、建筑材料的加固,特别要排查起重设备和用电系统,确保使用安全;加固施工围墙、防护设施及各类悬挂物,防范倒塌和高空坠物,并做好建筑工地排涝工作。   四、加强校内防汛排涝、防雷和加固工作,密切监测降雨排水特别是低洼地区积水情况,清理疏通下水管线,及时排涝;对打开的下水井要做好安全标志,防止人员意外坠井,排水后随即关闭;高层建筑注意避雷防电,提高校内配电设备的巡检力度,防范因降水、雷电、大风等灾害天气损坏电器设备,电线裸漏,连电伤人;检查、加固校园内植被,防范树木因特殊天气折断伤人伤物。   五、加强大型活动安全管理。露天集体活动或室外大型集会应及时取消,如确实需要在台风过境期间开展的活动应转为室内,主办方应按照学校有关规定到保卫处或相应校区保卫工作办公室进行审批,并妥善维持好现场秩序。   六、校内各部门、各学院(中心、所)、附属中小学、幼儿园负责落实本单位防台风防灾减灾工作,对师生员工进行防台风安全教育。在校师生服从学校安全管理,关紧门窗,控制、减少或停止室外活动,注意安全。                             吉林大学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                                  2016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