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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我校学生申请日本政府(文部科学省)博士生奖学金项目的

发布时间:2016-03-09 编辑: 浏览次数:

提交部门:国际处   提交时间:2016-3-9 17:11:38 字号:   

各位研究生同学:

  根据中日教育交流五年计划(2012-2016),中日双方每年互相派遣110人到对方有关机构进行学习和研究,由接受方提供相关费用。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留学基金委)负责选派110名具有较大发展潜力的优秀人才赴日本攻读博士学位。项目主要内容如下:

  一、项目内容

   1.名额

  110人,其中文科约30人,理科约80人。

  2. 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选派类别: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留学人员抵日后一般应参加预科学习,完成预科学习任务并通过日方院校的博士生入学考试后方可进入博士阶段学习。

  留学期限:10月赴日的留学人员,留学期限一般最长54个月,4月赴日的留学人员,留学期限一般最长60个月,医学相应延长一年。

  3. 选派专业

  专业不限。

  4. 资助内容

  日方免收学费,提供奖学金资助(含预科)及往返国际旅费,其中预科学习期间的奖学金约14.3万日元/月,博士课程学习期间约14.5万日元/月。具体资助期限如下:

  (1)预科学习(日方称研究生)。2017年4月赴日人员,最长提供24个月奖学金资助,即2017年4月至2019年3月;2017年10月赴日人员,最长提供18个月奖学金资助,即2017年10月至2019年3月。

  (2)博士课程学习。一般为36个月,医学48个月。

  ※规定期限内未通过博士生入学考试人员,终止日本文部科学省奖学金资格,不提供回国旅费。

  二、申请条件

  1.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政治素质,无违法违纪记录。

  2. 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在工作、学习中表现突出,具有学成回国为祖国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申请时应为国内高等学校、企业事业单位、行政机关、科研机构的优秀在校学生或正式工作人员。1982年4月2日以后出生人员。

  4. 身体健康,心理健康。

  5. 原则上于2016年8月前取得硕士学位人员。

  6. 熟练掌握英语或日语,具有良好的语言学习能力。

  三、申请办法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部分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的申报工作安排,该项目提前于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的申报时间(3月20日-4月5日)。请有意申报该项目的同学尽快整理好申报材料,完成国家留学信息平台网申,同时登陆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进行公派研究生报名,并打印申请表,送交所在研究生培养单位审核。审核通过后,将全部申请材料送交至研究生管理处,截止时间为2016年3月11日。

  四、评审及录取

  国家留学基金委将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者参加中日双方联合选拔考试,通过选拔考试人员将被确定为本奖学金留学候选人。

  留学候选人须于申请当年10月至第二年9月参加日语培训(以东北师范大学留日预备学校的通知为准),未按要求参加培训,或培训不合格者,将不予派出。培训费由国家留学基金提供,食宿由留学人员自理。

  留学候选人凭 “第一次选考合格证明书”(6月左右统一寄至留日预校)自行联系留学院校。

  五、咨询方式

  1.研究生管理处   董老师  联系电话:851663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