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 首页 > 学生工作 > 研究生工作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推荐中共吉林大学第十四届委员会委员、中共吉林大学第十四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11-06 编辑: 浏览次数:

提交部门:组织部 提交时间:2015-11-6 11:30:30 字号:

校党发〔2015〕54号

医学部党工委,各基层党委(总支、直属支部):

根据《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和《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现就推荐中共吉林大学第十四届委员会委员、中共吉林大学第十四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以下简称“两委”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两委”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名额

根据上级党组织的批复,中共吉林大学第十四届委员会由33名委员组成,中共吉林大学第十四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由17名委员组成。按照“委员候选人的差额为应选人数的20%”的规定,中共吉林大学第十四届委员会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名额为40名,中共吉林大学第十四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名额为21名。

二、“两委”委员候选人提名原则

“两委”委员候选人的提名,必须全面贯彻干部队伍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的方针,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用人标准,注意改善委员会成员结构,提高委员的素质和能力。

1.从有利于学校改革发展的大局出发,严格按照“两委”委员候选人应具备的条件,把在广大党员和师生员工中有较高威信的优秀党员推荐上来。

2.从有利于把学校党的委员会和纪律检查委员会建设成为团结协作、精干高效、专兼结合的坚强领导集体出发,在年龄结构上要注意合理的梯次搭配;在知识结构上应考虑不同学科和不同岗位的代表性;在性别结构上应推荐一定比例的妇女同志。

3.从有利于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发挥党委领导核心作用出发,学校第十四届党的委员会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的构成应包括全体党员校级领导,纪律检查委员会负责人,党委职能部门负责人,部分行政职能部门负责人、基层单位党政负责人,教职工代表(原则上应做到每个学部有1名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教代会执行委员会、共青团负责人等;学校第十四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的构成应包括学校党委有关负责人,纪检(监察)、审计、教育工会、妇委会等部门负责人,部分党政部门负责人、基层单位党政负责人,教职工代表等。

三、“两委”委员候选人应具备的条件

1.自觉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努力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坚持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经得起各种风浪考验。

2.具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定信念,坚决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在推进教育现代化和高水平研究型大学建设中,艰苦创业,勤勉敬业,做出了经得起实践、历史检验的实绩。

3.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求真务实,认真调查研究,能够把党的教育方针政策和学校党委的各项决议决策同本单位本部门实际相结合,卓有成效开展工作,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

4.有强烈的革命事业心和政治责任感,有实践经验,有胜任领导工作的组织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

5.正确行使权力,坚持原则,敢抓敢管,依法办事,清正廉洁,敬业奉献,以身作则,艰苦朴素,勤俭节约,密切联系师生,坚持党的群众路线,自觉接受党和群众的批评和监督,加强道德修养,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

6.坚持和维护党的民主集中制,有民主作风,有全局观念,善于团结同志,包括团结同自己有不同意见的同志一道工作。

7.有三年以上党龄。

8.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两委”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产生程序和日程安排

“两委”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的产生,要充分体现党员的意志,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反复酝酿的方式进行。“两委”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产生的程序为:

1.产生“两委”委员候选人提名名单(“一下一上”,11月6日至11月13日)

各院级党组织组织本单位全体党员按照“两委”委员候选人的条件与提名原则要求酝酿提名。每名党员可提名或附议的党委委员候选人不超过40名、纪委委员候选人不超过21名。

各院级党组织将本单位酝酿提名情况汇总,填写《“两委”委员候选人提名名单汇总表》报党委组织部。党委组织部将各院级党组织酝酿提名情况汇总后,报学校党委。

2.产生“两委”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名单(“二下二上”,11月14日至11月19日)

校党委常委会根据多数院级党组织和党员“一上”的酝酿提名情况,综合考虑整体结构的合理性,并兼顾工作需要,拟定“两委”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名单,交各院级党组织在正式党员中进行充分酝酿讨论。同时,学校党委对“两委”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进行考察。

各院级党组织将“两委”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酝酿讨论情况汇总,报党委组织部。党委组织部将各院级党组织酝酿讨论情况汇总后,报学校党委。

3.产生“两委”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三下三上”,11月20日至11月26日)

校党委常委会根据“二上”情况,研究拟定党委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40名、纪委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21名,交各院级党组织,在同级党的委员会委员和出席学校第十四次党代表大会的代表中征求意见。

各院级党组织将“两委”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征求意见情况汇总,报党委组织部。党委组织部将各院级党组织征求意见情况汇总后,报学校党委。

4.确定“两委”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11月30日)

学校党委召开党委常委会、党委全委会,确定“两委”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报上级党组织审查。

五、“两委”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推荐工作要求

各院级党组织要高度重视“两委”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推荐工作,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确保把每个环节的工作落到实处。要对广大党员加强党性观念教育,组织党员认真学习党章及有关文件精神,督促党员明晰基本原则、程序和要求,积极参与党内事务。要从学校全局出发,以高度负责的精神,确保党员充分行使民主权利。要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时限进行“两委”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推荐工作,要严肃政治纪律、严格组织纪律、严明工作纪律,加强监督,保证“两委”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推荐工作顺利进行。

联系人:张洁 85166348

杨可 85168255

材料报送邮箱:yangke@jlu.edu.cn

 

附件:1.“两委”委员候选人提名名单汇总表

2.“两委”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推荐工作日程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