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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5年硕博连读研究生推荐选拔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9-23 编辑: 浏览次数:

提交部门:研究生院 提交时间:2015-9-23 15:09:43 字号:

各有关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做好2015年硕博连读研究生的推荐与选拔工作,现将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推选范围及条件

1.开展硕博连读研究生培养的研究生培养单位(详见附件一),且2014年以全国统一考试和推荐免试方式进入我校学习的硕士研究生。

2.思想品德良好,硕士研究生阶段无违法违纪行为。

3.硕士研究生阶段课程学习成绩优良且表现出良好的科研潜质。

二、推选名额

1.本次硕博连读生推荐名额的分配,主要依据了我校招生办公室编制的“2015年吉林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以及教育部关于印发《2014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教学〔2014〕4号]文件精神完成。具体名额分配情况详见附件一。

2.每位博士生导师(以201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公布的导师为准,不包括外聘导师)原则上仅限接收1名硕博连读研究生。

3.硕博连读研究生数占各培养单位201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

三、招收硕博连读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及跨学科推荐的条件

1.一般情况下限在同一一级学科内招收硕博连读研究生;

2.如有特殊情况需跨一级学科推荐的,必须符合以下两种情况的其中之一:

(1)申请者本人硕士阶段导师与所申请的博士导师为同一导师;

(2)硕士、博士虽不属于同一一级学科,但两个专业都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专业性质相近、申请者所研究的内容具有延续性。

3.凡是招收跨一级学科硕博连读研究生的学院,须在 “跨一级学科推荐硕博连读研究生统计表”中填写本院接收跨一级学科研究生的相关信息(见附件二)。

四、报名及推选办法

1.凡符合推选条件的研究生可直接登陆“吉林大学研究生教学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系统”),在“硕博连读”栏目中按要求填写“硕博连读研究生申请”,并予以提交,截止日期为2015年10月15日。

2.各培养单位应制定硕博连读研究生考核办法与程序,同时成立由不少于五人组成的专家考核组,负责对硕博连读申请者进行考核,考核成绩为百分制,分为笔试(50%)和面试(50%)两部分,具体考核内容由培养单位自行确定,考核结束后,将综合考核成绩在录入“系统”中的“综合考试成绩录入”栏中。

跨培养单位申报的研究生在网上提交申请后,须到本人所在的培养单位领取“吉林大学硕士研究生硕博连读申请考核表”,签署本单位的推荐意见并附本人硕士研究生阶段成绩单,到所申报的培养单位参加综合考试和推选。

3.各培养单位于2015年10月20日前将通过考核的硕博连读研究生一览表、“博连读研究生申请考核表”、 “专家推荐信”(两位专家各一份)及本单位跨一级学科接收硕博连读研究生情况汇总表一并报送研究生培养处,同时将名单在“系统”中予以确认提交。

4. 通过培养单位专家考核的申请者,研究生院还将统一组织外语能力考试(具体考试时间另行通知),成绩通过后提请研究生院院务会议审议。

5.硕博连读研究生的审批和录取由研究生院最终确定,经公示无异议者,按吉林大学201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要求履行报名手续。

五、其他事项

通过推荐选拔的研究生在培养过程中经培养单位认定不再适合继续攻读博士学位,但具备攻读硕士学位基本条件,经研究生院审批后可按硕士研究生模式培养,完成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分及所有环节,通过学位论文答辩后可获得硕士学位。

 

 

附件一:2015年吉林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分配名额表

附件二:吉林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专家推荐书

附件三:跨一级学科接收硕博连读研究生情况汇总表

附件四:吉林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推荐与选拔工作办法

 

 

 

 

研究生培养处

2015年9月23日

 


附件
  1. 附件一:2015年硕博连读研究生分配名额表.doc
  2. 附件二:吉林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专家推荐书.doc
  3. 附件三:跨一级学科接收硕博连读研究生情况汇总表.xls
  4. 附件四:吉林大学硕博连读推荐与选拔工作暂行办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