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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5年新生党员档案材料审查及党组织关系接转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8-28 编辑: 浏览次数:

 

提交部门:组织部   提交时间:2015-8-27 10:36:37 字号:    

                                      校党组字〔2015〕33号

各基层党委(总支、直属支部):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的相关规定,加强新生党员的教育管理,做好新生党员档案材料审查及党组织关系接转有关工作,学校将对2015级新生党员有关材料实行校院两级审查,具体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基层党委(总支、直属支部)初审

    1.各基层党委(总支、直属支部)要指派专人对校外单位转入的新生党员入党材料逐一认真审查核对,重点审查档案材料是否齐全规范、发展手续是否完备、发展过程是否符合程序等问题,对审查出的档案材料不全、填写不规范、时序颠倒、手续不完备、违反发展程序、突击发展、使用旧版《入党志愿书》等问题,要及时与其组织关系转出单位联系核实。

    2.审查新生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主要审查填写是否规范、转接单位是否符合要求。吉林省高校工委所属47所高校及其附属中学转入的,由所在高校党委组织部门接转,介绍信抬头应为“中共吉林大学委员会组织部”或“吉林大学党委组织部”;省内其他单位和外省(市、自治区)转入的须经所在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接转,介绍信抬头应为“中共吉林省高校工委组织部”。校内调转的,由原所在单位党委(总支、直属支部)使用本单位介绍信直接开至所去单位党委(总支、直属支部)。对不符合接转要求的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基层党组织要指导新生党员到转出单位重新办理。

    二、学校复审

    各基层党委(总支、直属支部)将本专科生和研究生新生党员档案、组织关系介绍信、《吉林大学2015级新生党员入党材料审查登记表》《吉林大学2015级新生党员组织关系接转一览表》(附件2)汇总备查。党委组织部将会同研究生工作部、学生工作部对有关材料进行复审,并将审查情况及结论向各基层党委(总支、直属支部)反馈。

    三、履行手续

    1.各基层党委(总支、直属支部)按照学校审查结论履行相应手续。将材料审查合格的正式党员档案材料按有关规定及时存入本人学籍档案;预备党员档案材料由所在支部负责保管,待办理完预备党员转正手续后再存入其学籍档案。对组织关系介绍信填写不符合规定、党员档案材料未通过审查、组织关系介绍信或党员档案材料缺失者,基层党委(总支、直属支部)要暂缓办理党组织关系接收手续,待有关材料完备后,再报学校审查。

    2.新生党员档案材料、介绍信审核无误后,各基层党委(总支、直属支部)管理员登录学校《党员组织关系管理系统》,录入党员组织关系接转信息。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打印出介绍信存档,并将原介绍信粘贴到对应介绍信存根处,年底统一交党委组织部存档。

    3.各基层党委(总支、直属支部)在办理完转入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接转手续后,要将介绍信回执联填写清楚并加盖党组织公章,于2015年9月20日前邮寄或传真给党员原组织关系所在单位党组织,同时填写《吉林大学2015级新生党员组织关系接转一览表》(附件2),并将电子版以邮件方式发送至组织部联系人邮箱。

    4.各基层党委(总支、直属支部)要加强新生党员管理工作,及时将新生党员编入党支部,按时收缴党费。要指定专人负责把新生党员信息及时录入到《中国共产党基本信息管理系统》,实行建库管理。

    5.各基层党委(总支、直属支部)要加强对新生党员特别是预备党员的教育和考察工作,安排专人与每个新生党员谈话,了解其思想状况和入党的详细过程,并对他们从工作、学习、生活等方面提出希望和要求。同时相关的学生党支部也要尽快与新编入本支部的党员取得联系,做好预备党员的联系培养、教育考察和转正工作。对转入的预备党员,在其预备期满时,如考察不够充分,可推迟讨论其转正问题,推迟时间不超过六个月。转为正式党员的,其转正时间自预备期满之日算起。

    6.各基层党委(总支、直属支部)要结合入学教育对新生进行入党启蒙教育,并为各班级(团支部)指派党员联系人。要对入学前已经提出入党申请或被列为入党积极分子的新生情况进行认真的调查了解,并登记造册,做好联系培养和教育考察接续工作。

    四、工作要求

    1.请各基层党委(总支、直属支部)于2015年9月14日前完成初审工作,并填写《吉林大学2015级新生党员入党材料审查登记表》(附件1)。2015年9月15日党委组织部将会同研究生工作部、学生工作部对研究生新生预备党员、本专科生新生党员材料进行逐一复审,对研究生新生正式党员材料进行抽审,具体工作安排见附件3。

    2.各基层党委(总支、直属支部)要高度重视新生党员档案材料审查和组织关系接转工作,指派专人负责,切实做好有关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材料审查不及时、保管不善、漏报党员材料而产生不良后果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联系人:刘培强

    联系电话:85166374

    联系邮箱:liupq@jlu.edu.cn

 

    附件:1.吉林大学2015级新生党员入党材料审查登记表

         2.吉林大学2015级新生党员组织关系接转一览表

         3.吉林大学2015年新生党员档案复审工作安排

 

 

                                                                        党委组织部

                                                                      2015年8月27日

 


     附件
  1. 吉林大学2015级新生党员入党材料审查登记表.docx
  2. 吉林大学2015级新生党员组织关系接转一览表.xls
  3. 吉林大学2015年新生党员档案复审工作安排.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