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培养单位及相关研究生:
经与中国银行长春前进大街支行协商,学校定于5月19日-20日召开签订2015年贷款毕业研究生还款协议、展期协议现场会。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加人员
按基础学制2015年应该毕业的尚欠中行贷款研究生,即2012级三年制、2013级两年制研究生中曾在吉林大学参加过校园地贷款且未还清贷款的同学,包括其中的拟延期答辩研究生、去年年底提前答辩研究生、只在本科期间贷过款的研究生等。只受理在我校参加的校园地中行贷款,且目前身份是我校在籍研究生。各类情况请参照附件。
二、内容
1、签订还款协议:上述所有人员都要签订还款协议。
2、签订展期协议:上述人员中已确定被录取为2015级博士(含外校)的应届硕士毕业研究生,以及我校2012级三年制、2013级两年制硕士中已硕博连读或直博成为2014级博士的贷款研究生,除了要签订还款协议外,还要签订展期协议。
三、时间与地点
朝阳、新民校区、前卫北区 5月19日(星期二) 上午9:00 朝阳校区水工楼419教室(西门进,前进方向右手桔黄色楼)
前卫南区、南湖校区 5月19日(星期二) 下午13:30 南区逸夫教学楼16阶
南岭校区 5月20日(星期三) 上午9:00 南岭逸夫教学楼A106教室
和平校区 5月20日(星期三) 下午13:30 科学讲堂8101教室
四、材料准备
参加现场会的同学需提前准备以下材料:
1.身份证及学生证原件;
2.中国银行借记卡(与一卡通相关联);
3.身份证复印件;
4.请提前准备好贷款人父母身份证号信息,以便于填写材料;
5.国家助学贷款资料确认书,现场办公时发放或自行下载打印;
6.中国银行国家助学贷款还款协议,现场办公时发放或自行下载打印;
7.中国银行国家助学贷款展期协议,现场办公时发放或自行下载打印。
五、材料上报
现场办公会结束后,须将材料报送至所在培养单位研究生办公室,各培养单位将材料按照学号从小到大顺序排序,与《2015年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还款协议汇总表》、《2015年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展期协议汇总表》于5月28 日(星期四)下班前报研究生管理处,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wky@jlu.edu.cn。
1.办理还款协议的研究生需提交:
(1)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均需复印),1份;
(2)学生证复印件(包括学生证照片页、基本信息页),1份;
(3)银行卡正面复印件,手写注明姓名、身份证号、学院、联系电话,1份;
(4)资料确认书(附件1),1份;
(5)还款协议(附件2),A4纸正反面打印,1份。
2.办理展期协议的研究生需提交:
(1)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均需复印),一式2份;
(2)学生证复印件(包括学生证照片页、基本信息页),一式2份;
(3)银行卡正面复印件,手写注明姓名、身份证号、学院、联系电话,1份;
(4)资料确认书(附件1),一式2份;
(5)还款协议(附件2),A4纸正反面打印,一式2份;
(6)展期协议(附件3),A4纸正反面打印,一式2份;
(7)博士研究生录取通知书复印件或录取证明,上面手写注明身份证号、学号、学院、专业、联系方式,1份。
3.已办理完提前还款的研究生无需参加本次现场会,只需将还款凭证复印件上交所在单位研究生办公室,各培养单位按之前通知要求将《2015年提前还款研究生汇总表》纸版随本次材料一并上报即可。
六、其它
1.上述相关材料要详实、完整地填写,不得有漏项、缺项。签名画押必须是当事人本人,不得由他人代理。
2.各培养单位要对材料进行严格审核,不合格的不予上报,直至符合要求为止。
3.对未签订还款协议且未结清贷款的毕业研究生,各研究生培养单位不得为其办理离校手续。
4.银行卡丢失的同学须在现场办公会之前补办或者重新在长春市内中国银行网点开户一张新的借记卡。
5.错过本校区现场会的研究生,可就近参加其它校区场次的现场会。
签订还款协议、展期协议现场会能使贷款研究生明确自己的还款方式和程序,合理安排还款计划,同时也是一次诚信教育,有助于提高贷款者的还款意识。请各培养单位高度重视本项工作,及时通知到相关研究生。为保证会场秩序,请指派一名负责人带队参加。
特此通知。
联系人:王开宇 电话:85166341
研究生管理处
2015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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