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 首页 > 党群活动 > 党委 > 正文

【校发通知】关于做好2019年发展党员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5-10 编辑:马克思 浏览次数:

校党组字〔2019〕35号

 

医学部党工委,各基层党委(总支、直属支部):

根据省委教育工委有关通知要求和学校发展党员工作安排,现就做好2019年发展党员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制定发展党员计划原则

制定发展学生党员计划,坚持科学指导,以本专科生、研究生非党员学生基数、积极分子队伍建设情况、2018年发展学生党员指导计划为基本测算依据;突出发展党员质量,以2019年发展党员工作调研检查情况作为调节发展学生党员指标的主要依据;实行国防生、边疆少数民族学生单列计划。

制定发展教职工党员计划,按照“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的原则,不限定发展指标。

二、严格发展党员预审程序

学校党委组织员按照职责分工,对所负责院级党组织发展对象的条件、培养教育情况等进行全面审查,重点审查调研检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整改情况,对整改不彻底的坚决不予发展。对预审合格的发展对象,签署预审结论后,方可发放《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各院级党组织上报材料前要做好自查,避免返工。

三、做好预备党员接收工作

各院级党组织要指导发展对象填写好《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杜绝随意涂抹、修改,入党志愿与入党申请概念混淆等情况发生;要规范支部大会讨论发展对象入党程序,规范会议记录,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杜绝预备党员参加表决;严格执行上级党组织指派专人进行谈话要求,必须由党委委员或组织员同发展对象一对一进行谈话,杜绝由他人代填谈话意见的情况发生;在批准接收为预备党员之后,及时举行入党宣誓仪式。

四、统筹全校发展党员备案工作

为提升发展党员备案工作的质量和效率,落实“基层减负年”,学校党委在2019年将实行发展党员备案预约制度和一站式服务。根据各院级党组织发展党员数量安排时间。备案时间范围初步定于6月10日至6月底。请各院级党组织做好安排,在6月10日前完成院级党组织审批工作。


附件:2019年吉林大学发展学生党员计划

 

吉林大学党委组织部

2019年5月10日


 2019年吉林大学发展学生党员计划.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