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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关于开展2012年度吉林大学基层党组织活动方案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04-25 编辑: 浏览次数:

各基层党委(总支、直属支部):

    为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中组部、教育部及吉林省高校工委关于在创先争优活动中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的实施意见精神,切实加强我校基层党组织建设,进一步创新学校基层党建活动载体,更好地服务学校中心工作,为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营造热烈、浓郁氛围,学校党委决定开展2012年度基层党组织活动方案立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立项宗旨

    紧紧围绕学校“管理改革年”主线,以“强组织、增活力,创先争优迎十八大”为主题,以深入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为动力,以实现“五好”基层党组织为目标,以增强基层党组织活力为重点,以解决基层党建突出问题为抓手,以推动学校科学发展为核心,开展主题鲜明、内容丰富、形式新颖、富有实效的党组织活动,固本强基,充分发挥出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广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二、立项要求

    1.广开思路,增强活力,打造精品项目。各基层党委(总支、直属支部)要充分结合本单位实际,紧扣“强组织、增活力,创先争优迎十八大”这一主题,广开基层党组织活动工作思路,按照学校关于深入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的重点工作部署,紧紧围绕“抓落实、全覆盖、求实效、受欢迎”的工作要求,切实加强党支部和党员队伍建设,充分调动党支部和党员的主观能动性,组织教工党支部紧密结合学校和本单位教学、科研、管理及服务等工作实际设计好活动载体,组织学生党支部围绕能力素质和学风建设等主题设计活动载体,打造具有本单位特色的精品项目。

    2.创新形式,丰富载体,力争取得实效。活动方案要充分体现基层党建工作的新思路、新举措,内容要丰富多彩,要在更大程度上保证党员的参与率,更好地增强党组织活动的吸引力,更好地提升党支部和党员的活力。要在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基础上,不断创新活动形式,真正提高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真正激发并提升广大党员的党性修养,更好地发挥出他们的先锋模范作用,使活动取得实效。

    3.选题新颖,精心设计,确保立项质量。要注重提升活动的层次和质量,通过基层党组织活动的开展,扎实有效推进“四大民生工程”建设。要对活动方案进行科学设计,力争使那些时代感强、主题突出、针对性强、切实可行的活动方案实施以后,发挥出显著的示范带头作用,开创学校基层党组织活动的新局面。

    三、申报形式

    基层党组织活动方案立项以党支部为单位进行申报。各基层党委(总支、直属支部)可以根据本单位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开展的实际情况,组织好本单位党支部进行申报。可以是一个党支部独立申报,也可以是几个党支部联合申报。党委组织部负责组织专家对活动方案进行评审,并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和验收。

    四、实施步骤

    1.项目设计(2012年5月10日前)。各基层党委(总支、直属支部)组织发动各党支部讨论、设计活动方案。各党支部围绕活动主题,研究确定活动方案,并填写《吉林大学2012年度基层党组织活动方案立项申报表》(附件1)。

    2.项目申报(2012年5月14日前)。各基层党委(总支、直属支部)对本单位党支部上报的活动方案项目进行初评,原则上按本单位支部数20%的比例向学校提出推荐名单(标明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同时鼓励各基层党委(总支、直属支部)结合实际,在本单位内积极开展党组织活动方案立项活动。5月15日前将推荐名单和立项申报表及汇总表(附件2)打印版(申报表一式6份,汇总表1份,A4纸打印)上报党委组织部(行政楼1004室),同时将电子版上报至zzb@jlu.edu.cn。

    3.学校审批(2012年5月30日前)。为了更好地组织和指导立项工作的开展,学校成立“吉林大学基层党组织活动方案立项评审小组”,视申报实际情况,由评审小组决定具体评选方式,进行评审。最终确定教工党支部重点项目40个左右,一般项目若干;学生党支部重点项目20个左右,一般项目若干。报请校党委研究确定后公布。

    4.项目实施(2012年5月至2012年12月)。基层党组织活动方案立项按年度组织实施,每年进行一次评比。各基层党组织要按照制定的活动方案认真组织实施,扎扎实实抓好每个活动环节,确保活动质量,保证立项活动深入、扎实、有效地开展。

    5.项目验收(2012年12月30日前)。各基层党委(总支、直属支部)要组织本单位经学校批准立项并已按期开展活动的党支部提交项目执行情况总结报告,汇总后统一上报学校,由学校评审小组进行评审验收。

    五、经费资助和使用

    经学校批准立项的基层党组织活动方案,由学校从党费中划拨专项经费予以支持,重点项目资助经费1000元,一般项目资助经费500元。已批准立项的项目,当年没有组织实施的,视为自动放弃,学校不予支付经费,也不顺延至下年度使用。

    六、组织领导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基层党组织活动方案立项工作由学校党委统一领导,党委组织部具体组织实施。学校基层党组织活动方案立项评审小组负责对立项项目的评选、验收和评比。立项活动的业务指导、过程监督、跟踪调研由党委组织部负责。各基层党委(总支、直属支部) 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进一步理清思路,明确目标,强化措施,充分调动党支部和广大党员参与立项的积极性。

    2.狠抓落实,全面推进。各基层党委(总支、直属支部)开展基层党组织活动方案立项情况要作为基层党建考核的重要内容。各基层党组织要以开展立项活动为契机,充分结合本单位实际不断创新活动载体,找准立项工作的切入点、着力点,精心设计,使基层党组织活动方案立项成为我校深入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的有力推手。

    联系人:于洪生  李  帅   电话:85166411

 

    附件1:《吉林大学2012年度基层党组织活动方案立项申报表》

    附件2:《吉林大学2012年度基层党组织活动方案立项申报汇总表》

 

 

                                                          中共吉林大学委员会组织部

                                                                2012年4月25日

 


     附件
  1. 吉林大学2012年度基层党组织活动方案立项申报表.doc
  2. 吉林大学2012年度基层党组织活动方案立项申报汇总表.doc